所管基金又一个项目投资失败了,又一个说明不是第一次。投资和人类其它活动一样,心理上大家都倾向多谈成功鲜言失败:智勇双全,过五关斩六将,风光无限天天讲;至于徐公明大战沔水,关云长败走麦城则不愿提及。但现实哪有那么高成功比例?世间事不如意者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这个项目失败基本属非战之罪,这可以说是托辞,但正因如此叙述少些顾忌。
大概两年前,基金投资了一个项目:项目所处行业是一个当时和现在都很热门的领域;创业者A君70后,年龄适中,做市场出身,长袖善舞,本性尚属正派;估值基本合理,企业和我们投资的规模不大也不小,已不属创投但IPO还早,计划运营观察几年再做打算。投资后企业基本按当初预想发展,已有新一轮投资者感兴趣积极跟踪,估值比我们投资时明显上升,种种迹象显示一切正常。
该项目步入正轨后与A君见面不多,最近A君突然致电希望面谈,我放下电话有种不祥预感,经验告诉我:好消息人们多会电话直接告诉你,需面谈的往往不是好消息。但与A君一番长谈下来,给我冲击超预期,中国社会现实的丰富性和戏剧性超出了我的想象、估计也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想象。我们面谈前的春夏之交几个月,A君经历了其人生前所未有的煎熬,不过不是源自企业正常的业务发展。
先是,A君春节期间参加了B官员“最后的饭局”,饭局后没多久B官员事发被查。A君和B官员本属朋友的朋友,彼此并无直接往来,但A君素喜交往,参加了“最后的饭局”,被有关部门找去了解情况,A、B之间并无权钱交往,对A君仅限于了解核对一些相关信息,但这对A君也是平生第一次,吓得够呛。不久,A君惊恐情绪尚未平复,C官员被查之事又牵扯A君,调查人员到公司带走A君,这次就不像B的事件那么简单。C官员所管领域直接涉及A君公司的主要业务,A、C认识交往时间很长,除平时帮忙报销一些票据外,在我们基金入股前,C官员向A君借过一笔钱,名义说是借但无借据也一直没还。调查人员认定是C官员的受贿(索贿?),一通调查取证把A君搞得心惊胆颤,经常一个人在床上通宵达旦看星星、数绵羊。好在基本弄清楚,A君的那点借款(受贿、索贿?)金额,占C官员涉案金额估计百分之一都不到,对A君而言积极配合调查的话后果并不严重。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随后不到一个月,D总的事又牵涉A君。D,某国企老总,A、D曾商议合作从事D总所管领域业务,但我们基金否决了此设想,否决的原因倒不是我们有什么先见之明,只是觉得拟合作业务与A君企业原有业务相差太远,怕模糊主业。合作未能开展,防止了A、D的实质往来,但D家办喜事时,A君作为一般人情往来送了红包,D总事发,调查取证又涉及A君,短短几个月,A君已“三进宫”矣,所幸与D总的事毕竟相对简单,应对不太难。但A君噩梦还没完,老E,某实权人物,大概是A君远亲,平时对A君多有提携,前不久卷入一件蹊跷的嫖娼窝案,案发职务不保。此事对A君并无直接影响,但间接心理打击不小。
会面过程A君未有一言提及公司业务状况,完全投入地絮叨自己奇葩的经历,我得承认我也惊着了,我反复空泛地安慰A君后,并且出于投资者的职业反应询问了公司的经营状况,A君意兴阑珊,勉强鼓起精神谈了一些,总体还正常。一番周旋,A君道出了面谈的关键:他下决心要移民海外、远走他乡。该企业对A君依赖程度相当高,A君离开肯定没法运营。我耐心劝慰:几件事件只有C算有实质问题,好在调查人员已有明确态度,估计不会过于麻烦,一切都会过去,就当上堂课吸取教训,公司前途仍然光明。我的劝慰基本无效,A君只是摇头叹气,不置可否,看来他运营企业的信心和兴趣已荡然无存。虽然从我们签署的文件等技术层面看,基金或许还有一些挽回手段,但我明白,本质上基金该投资已失败。最后A君主动提出,我们的投资他设想按固定收益方式归还。
A君的经历恐属小概率事件,未必有典型性,但抽象看,类似事件当不在少数。涉及的B、C、D、E,按体制内复杂的级别换算函数,均属“厅官”,“老虎”肯定谈不上,“苍蝇”似乎小瞧了他们,算是“硕鼠”量级?或许他们更有抽样代表意义。无论中南海出于什么考量,整饬吏治、摒绝奢靡都值得欢迎和期待,但是随之而来的冲击波并不会仅止于政府行政体系内,外溢的风浪一定会波及到企业当然间接也会波及企业投资者,政商关系在中国是个欲说还休的敏感话题。风险已经显现,或许是需要面对的另类“调结构”。说反腐会危及经济是诛心之论,但抛开道德法律仅工具性评估对宏观经济影响,因制度变迁是缓慢的,长期利好的制度安排,不排除短期内会对宏观经济产生抑制作用,这与下行经济周期形成叠加效应,此轮振兴难处或在此,主政难,营商不易啊!当然事到万难需放胆,也许就不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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