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肇始于浦江外滩的“蚂蚁风波”发酵已有时日,无须赘述。倒是它引发的现象值得玩味:或马迹蛛丝、云谲波诡,或草蛇灰线、一地鸡毛。残酷的事实就是掀开了太多华丽的袍子,让大众看到尴尬的一面:口口相传的高科技网络公司、A股最大的独角兽,怎么大部分利润来自“放贷”?这玩意千余年前欧洲的犹太人、中国的寺庙都干过,一门古老的生意,但有永远的生命力。这和当铺有什么差别?
其实当铺模式的核心之一也是“贷”,或曰彼为“网络当铺”、“创新当铺”云云,独角兽后面光鲜的大牌投资者被放大镜照来照去,尴尬人难免尴尬事;交易所也不能幸免,不都注册制、中国的NASDAQ、国际金融中心嘛,一个IPO怎么一会猛轰油门、一会死踩刹车,进退失据、搞得人仰马翻。证券交易所是一个公众的资产交易平台,“三公”至关重要,这既体现在实体上的也表达在程序上,对个别企业一路绿灯和突闪红灯均是歧视,不仅折射出尴尬,还体现了对法制的态度;交易者如此,监管者亦大致可做如是观,高屋建瓴、顶层设计怕是奢望,能针对现实隐患及时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已属难得,大部分情况是追着问题跑,朝朝批发文件,夜夜补丁摞补丁,彼此相指,前后难以自恰,好在中国没有“民告官”的环境,否则不得引发诉讼?当然这也反映出现实的复杂性,治丝而棼。
没准意识到这一点,面对风波的监管者也尝试主动作为,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称:“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总局起草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改变了多头监管局面,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起反垄断统一执法的监管职责。该公告分量从市场后续反应可见一斑。
反垄断是什么?这首先是个经济学问题,和产业组织有关,一派经济学家认为政府压根就别管这事,政府监管定会增加社会成本,当然理论上也无需反垄断,但这不是主流,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美国更是反垄断的急先锋:上世纪80年代,美国司法部通过漫长针对 AT&T 的反垄断诉讼,根据联邦反垄断法将AT&T 市话业务分解,划分成七个小贝尔公司;上世纪末,美国司法部及多个州起诉软件巨头微软公司违反联邦反垄断法;今年10月美国司法部对谷歌发起最大规模反垄断诉讼,美众议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报告称,美国科技巨头亚马逊、苹果、FB以及谷歌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打压竞争者,压制创新,认为国会应该考虑强迫这些科技巨头将其占支配地位的平台拆分。于是就成为一个法律问题,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确: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除《反垄断法》外,中国还有《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法规,指南出台会提供一个重要指引。
外观大势,内审舆情,客观说参看中国《反垄断法》第三条规定的垄断行为: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结合消费者和关联中小企业的遭受的实际情形,可以说中国的网络头部平台比较大概率坐实了垄断行为,说他们抑制竞争、已成为中国互联网乃至整个经济发展的阻碍因素“虽不中,亦不远矣”,应该对他们“亮剑”。依法积极限制、乃至分解这些平台,才可能改变中国网络产业的寡头生态,推进持续创新,迎来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中国有过针对某个行业出台“反垄断指南”的先例,但平台经济领域很难说是一个行业,抽象厘清什么是平台型企业有点繁琐,具体说平台企业就是电商平台、社交平台、金融平台、娱乐平台等等平台的统称,大致是某类企业,或者就是我们俗称的互联网巨头。这确实是个新的课题,需要审慎的态度,“指南”目的是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优化效率,达到基于不断创新的社会进步,不是针对个别企业,这就要求政策在消费者和平台、大企业和小企业、线上和线下、民营和国企间公平对待。
目前中国最有活力、海内外资本市场最有影响的平台全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或奇怪的VIE架构企业,反正几乎没有国企,虽说后者具有极大的优势。因此竞争中性就很关键,不应该存在基于所有制的过度的、不适当的竞争优势或劣势。
正在征求意见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强调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其实政策的中性也很重要,这种“中性”可以理解成无差别的法律和管制环境,核心是强调公平的市场竞争。顺着这个“中性”展开,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非常有必要,但线下那么多的涉嫌垄断行为(大多数是央企所为),《反垄断法》是不是也应该一展身手?不光是企业,中国太多的政府部门存在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这也属《反垄断法》的范畴(《反垄断法》第五章),只是不知道《反垄断法》的“牙齿”是否足够强健,能不能啃得动。
《反垄断法》真正落实到位,企业创新环境就能极大改善。“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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