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事件已过去近20年、被人淡忘,回顾起来比较主流的说法是:安然事件(the Enron Incident)是指2001年发生在美国的安然公司破产案。该公司位于美国休斯敦市,破产前安然拥有约2万名雇员,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商品和服务公司之一,2000年营业额逾千亿美元,连续六年被《财富》杂志评选为“美国最具创新精神公司”,名列《财富》“美国500强”第七,2001年12月2日,安然公司突然向纽约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二大企业破产案,起因是严重的财务造假。
A股市场正在遭遇系列小型“安然事件”——不断爆出上市公司重大财务丑闻(如果说造假法律上还为时过早的话):总资产不过300多亿的公司,突然发现公司存在银行的100多亿存款“无法使用”;年营业收入不到200亿的公司,突然宣布会计出了300亿的“差错”需要更正云云……没有最雷人、只有更雷人,不断挑战公众对常识的理解极限。抛开具体财务细节,本质上他们和安然是一丘之貉,不过这么说安然的CFO和已经消失的安达信严重不服:安然的财务丑闻好歹构造了一系列SPV和SPE、通过一些稀奇古怪的VIE把“虚构”的业务针对性地用报表吸纳、剔除,而A股的“安然”们干脆粗暴改动报表数字、将银行存款一女二嫁,毫无“技术含量”。侥幸只是小型,说小型首先因为这些公司体量无法与安然相比,其次或许因为其财务技术还未臻“化境”,负外部效应相对有限,对市场的杀伤力也较安然逊色,但系列出现也够A股喝一壶,况且曝光的肯定只是冰山一角。
资本市场不是讲经布道的场所,不需要什么道德模范,从来不缺宵小之辈、逐利之徒甚或逐臭之夫,财务丑闻美国有中国也有、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一定还有,没什么新鲜,不值得大惊小怪,关键是监管者的态度。有贼不稀奇,警察是否抓贼、如何抓贼、抓住了怎么处置才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安然2001年10月16日公布其三季报时正式曝光财务丑闻,10月31日美国SEC对其正式调查,12月2日安然申请破产保护,2002年1月10日美国司法部门展开调查,1月15日纽交所对安然股票摘牌,安然的审计、当时“五大”之一安达信被判“妨碍司法公正”从此消失,安然CEO被判24年刑期并罚款4500万美元(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审判期间病逝,仍被追讨1200万美元),安然公司的投资者通过集体诉讼获得了71.4亿美元的和解赔偿金,美国出台《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紧急出台FIN46等等,美国的监管、司法部门反应堪称及时有力。反观A股监管者,似乎尚未对“小安然”们有明确态度,千万别又是“罚款60万”(人民币)了事,有司至少应从以下三方着手:退市,A股的歹人们反复造假,粉饰报表,主要目的就是试图公司上市或保留上市地位,并以此为杠杆撬动更大利益,对严重造假者应当机立断退市,釜底抽薪,根除毒瘤;严惩,对造假核心人员,应大力追偿,让作奸犯科者为巨额行政罚款和民事赔偿买单,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儆效尤;不放过帮凶,资本市场专业性较强,造假者屡屡得手,和一些不良中介助纣为虐分不开,在严惩造假者的同时,应让配合造假者付出沉重代价,激浊扬清。
A股积累了太多问题,恶币驱逐良币愈发严重,期望一帖包治百病的“妙方”不现实,但可以问题导向,始于足下,逐步改善,对“小安然”严刑峻法即是,试试,慈眉善目的监管部门,也金刚怒目一回吧。
0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