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庚子赔款是中国近代大事,影响深远。到底赔了多少则相当复杂,中文文献少见确切记录,这也符合中国人大而化之的性格。本文尝试一下。基础数据来自《庚子赔款》,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31),王树槐著,2011年2版,衍生数据由笔者重新推算。庚子赔款实际有两项:一为地方赔款,约2000万两;一为大赔款,即45000万海关两。前者数目少且于乱后数年间即已清偿,本文专指后者。条约所定各国赔款数如下表(海关两):

俄、德合计近1/2,俄、德、法、英合计超过3/4,是主要部分,后5项加起来不到0.3%,基本可忽略。李合肥号称懂洋务,在内外压力下扯了数月才签的条约(辛丑条约)规定于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1902年1月)开始付款,一操作马上就面临未预料技术问题:每月付银180余万两,是按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十三日(1901年4月1日,为什么是愚人节?)的金银比价还是以后付时按当时的行情?简单说条约载明的赔款基准是付银还是付金?比价固定?银对金总趋势是贬值。涉及此事项的条约英文如下:

Article Ⅵ

By an Imperial Edict dated the 29th of May,1901,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d to pay the Powers an indemnity of four hundred and fifty millions of Haikwan taels:

a,These four hundred and fifty millions constitute a gold debt calculated at the rate of the Haikwan tael to the gold currency of each country,as indicated below…

Capital and interest shall be payable in gold or at the rates of exchange corresponding to the dates at which the different payments fall due.

时任两江总督刘坤一坚持认为应该付银,我猜刘及其幕僚不太可能看到条约的英文版,清外务部函询赫德,赫认为是金。陷阱在于:刘等中国人觉得赔款就是银子,大数每人1两,4.5亿两(海关两),鬼子认为,可以说是4.5亿两,不过只在1901年4月1日这个时点成立,基准是4.5亿两在这个时点折算成的金,按这个金数在每次付时再折回银子。假定金银比价固定,两种理解没有差异,现实当然没有假定简单。国力如此,条约有理也没用,何况语义含糊、有效文本并非中文。长话短说,中国被逼走投无路在1905年只好同意付金,1905年以前的所谓“镑亏”额外付800万海关两结清,800万两分配如下:

这个因素加之各国货币升贬不一,缓、停计息的时间段各不相同,使得庚子赔款数量问题进一步复杂。

各国实际情况大致如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国际全部付清;法国一战后法郎大幅贬值,新发货币为纸法郎,强词夺理要中国按所谓金法郎付(纸法郎约为金法郎的1/3-1/4),“金法郎案”前后扯了5年,从中国又榨取不少;1917年3月14日中国宣布与德国绝交,8月14日对德宣战,1919年6月28日签署的凡尔赛条约,德国放弃1917年3月14日以后之庚款;奥匈,1917年8月14日中国宣布与奥匈处于战争地位(其与德国同盟),1919年1月10日协约国与奥签订和平条约,奥放弃1917年8月14日以后的庚款(其所占奥匈之部分),1920年中国与匈牙利签订和平条约,匈亦放弃其所占奥匈之部分;俄国,1917年10月革命后代之以起的苏联主张放弃,但附有条件,一直扯到1924年5月31日签订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其他各国赔款大致又有两类异常状况,一是缓付后来拖到抗战停付,一是中国照常付但退回给中国用于专门用途。后者中比利时、荷兰、意大利都有,但数目有限,日本也曾企图效仿美国但基本限于形式,真正起到作用的美英两国的退回庚款,数目大且基本用于文化教育。以美国为例,前后退了2次,数目巨大,效果显著。美国并非仅厚待中国,1864年日本马关赔款300万美元(英、美、法、荷兰四国均分),美国收入国库后20年未用,1883年退回日本785,000美元。

庚子赔款中国实际付出668,661,220海关两,外币汇率涨价因素多付92,628,470,扣除此兑换差额,中国共付576,032,750海关两,占应付总数的58.11%,应付未付部分为415,279,900。中国参加一战,停付德奥142,397,492,俄国十月革命放弃180,062,431,两者合计322,459,923,占应付未付部分77.65%;其他国家缓付5年,计33,552,143海关两,该部分于抗日期间停付,占应付未付部分8.08%;抗战爆发后,共停付92,745,477,扣除上述5年缓付,为59,193,334占应付未付部分14.25%。

原书512页提到“抗战期间,中国损失,据韩启桐于民国三十二年估计,共达国币44,967,571,000元,折合美金13,359,416,000元,约当庚子赔款总数的六十四倍以上,约当日本庚款总数的九百倍。民国四十一年中日订立合约,中国表示以德报怨,不索赔偿。”

陈年旧账算不清楚,算清楚又怎样?还是往前看,别再悲剧吧。

 

话题:



0

推荐

王兰

王兰

169篇文章 3年前更新

投资业者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