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因不再有创业板和主板之分,市场将这届发审委称为首届“大发审委”,据说其IPO审核空前严格:自10月17日—11月15日第一个月IPO上会合计52家,过31家,否16家,缓5家,剔除缓的,通过率31/47=65.96%;包括缓的,通过率31/52=59.62%。和以前相比通过率显著下降,从严态势明显。虽说对中国证监会这种行政式审核市场始终充满争议,但客观而言,在没有配套办法的情形下,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IPO从严把关对市场生态还是利远大于弊,审核该严。
值得关注的是:52家,含国有股东(SS,State-ownedshareholder)的8家,过7家,否1家,通过率87.50%;不含SS的44家,过24家,否15家,缓5家,通过率54.55%。差距明显,大致含SS的通过率和以前差不多,从严基本落在民企身上。
我们似乎不能就此认为发审委对民企存有偏见,也许52家样本太少,没有代表性?也许含SS公司综合治理水平、规范程度本来就明显强于民企,87.50%对54.55%就是真实差距的体现?
不妨看看其中含SS通过的最大规模三家: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看看针对他们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是哪些,各举一个,信息源自证监会官网。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原董事、总经理刘某涉嫌受贿、贪污和职务侵占一案,2016年9月被调查而离任,目前尚未宣判。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刘某个人涉嫌的违法违规案件是否会影响到发行人的利益,是否会对发行人造成损失,是否已在财务报告中反映并予以充分披露,发行人是否有可能因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发行人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管理,有效防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侵占、贪污等犯罪行为。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2016年6月3日与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签署了协议,规定2016年-2019年提供捐赠资金20亿元。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捐赠承诺方案的具体内容、大额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涉及的分红补偿措施的合理性及其原因、履行的内部程序、主管部门审批程序。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并对其合法合规性、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经营业绩逐年下降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是否会对未来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坦率而言,列举的这些问题搁在任何一家民企,IPO通过的概率都微乎其微的。没有证据说明说发审委对民企格外严格,但有证据显示他们对SS施恩扶持,导致实际挤压民企空间,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不仅仅存在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是一个资源配置优化的场所,监管者该严不该偏。无偏无颇,遵王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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