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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每次使用积极财政政策时想到的全是政府支出扩张?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11年经济发展时强调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随后有财政部人士称,中央政府2011年拟安排9000亿元左右财政赤字。由此看为保经济增长,在货币政策适度转向背景下将主要依赖积极的财政政策,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政府公共投资扩张是主要工具。笔者好奇:为什么不尝试减税措施?

和扩大政府支出一样,减税也是扩张性财政政策的主要措施之一,减税可使公司和个人税后收入增加,刺激公司扩大投资和个人增加消费。当然,各个扩张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如何,需要复杂的量化分析,这是热衷于“顶层设计”者不屑或不能做的,奇怪的是为什么中国每次使用积极财政政策时想到的全是政府支出扩张?并无一项实证证明在中国,政府支出扩张比减税对经济促进作用更佳。

形成这种偏向首先和中国现有行政体制密切相关,现有行政体制的特点就是下级向上级负责、整齐划一、权力高度集中,并由此形成了相应的机构、流程和习惯思维。这种体制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最易想到、最习惯实施的肯定是以政府为主体、集举国财力、统一安排、层层分解,而减税措施体现不出该体制特点,无法彰显“比较优势”,不被采纳属意料之中。

其次,虽说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经济体制弊端在中国已被广泛认识,但“计划乌托邦”意识在一些决策者头脑里仍根深蒂固,他们天真、固执地认为群众大量分散的经济决策不可能分清轻重缓急,他们有义务也有能力设计一套促进经济增长的最佳蓝图,大家照章执行即可。在这种意识支配下,积极财政政策自然演变成政府统一谋划。

第三,自西汉盐铁论兴、盐铁专卖以来,中国历史上一直有一股强大的思潮,认为中央政府掌控国家主要财力、“藏富于国”是国家强大统一、社会稳定的基础,这或多或少影响了今日中国财政政策走向。但执政者不知,藏富于民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孔子早就说过“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孟子也说过“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历史已经给过教训,百年前辛亥年间,因清政府试图将粤汉、川汉商办铁路收回国有而引发的“保路运动”最终成为“武昌起义”的导火索。

和扩大政府支出、加大公共投资相比,减税更具普惠性,避免集中决策可能的偏差,减少某些政府成员腐败机会,降低执行成本,在给予企业和个体实惠的同时还有心理提振作用。据国家税务总局信息,2009年中国完成税收收入(不含关税、契税等)63104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18820亿元,企业所得税12157亿元,营业税9015亿元,海关代征进口税收7747亿元,国内消费税4761亿元,个人所得税3944亿元,车辆购置税1164亿元,证券交易印花税514亿元。另,同期关税1484亿元。

中国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减至20%,以2009年数计不过少收2400亿元左右;中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相当复杂,如简化且假定总量减轻一半,以2009年数计不过少收2000亿元不到。不足5000亿元的名义减税占全年总税收不到8%,与动辄万亿的政府投资和赤字相比不是大数,何况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减轻,会进一步活跃生产与消费行为,会使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增加,以2009年数计该三项税32596亿元,如因直接税减轻该部分增加5%,就超过1500亿元。这还可能直接刺激活跃资本市场,增加证券交易印花税,粗略推算5000亿元左右的名义减税实际导致的税收减少可能只有3000亿元左右,不到全年总税收的5%。如经济活动因此更加活跃,周转加快,数目会更小,以中国目前国力完全能够承受,这项利国利民、方便可行的措施,惠而不费,何乐不为?

当然,税改是个复杂议题,间接税和直接税的比重走向需专门研究,但这不应成为回避减轻总体税负的借口,至于有人以政府支出总量不宜、也难作出较大调整作为税改前提未免本末倒置了,全体国民的福祉和微观经济主体的效益才是政府支出总量合适与否的前提。

本文发表于《新世纪》周刊 2011年第1期 出版日期2011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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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兰

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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